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田新杰 上海报道
“定位不清是目前实现公积金规范化发展的重大障碍。”在近日由上海国民住房和公积金研究中心主办的“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高级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呼吁,“公积金体系应该借条例修改的契机,全面改革,实现大发展。”
在这个内部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十多个地方的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参会,他们关注的是,借今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尤其是即将启动的条例修订的立法工作,解决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将直接关系到全国缴存总额已经突破两万亿元的庞大公积金体系的未来生存。
记者从该研讨会上还获悉,目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的条例修订工作,尚未正式启动,但前期的沟通和调研工作正在层层推进,包括参与该研讨会的多位地方公积金中心负责人随后将赴京开会。
“不过,此次赴京开会并非直接讨论条例修订。我们所担心的是,此次条例修订,地方一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及专业的公积金研究专家能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中。”一位地方公积金中心的负责人坦言。
2015年公积金规模将超外汇储备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数据,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
“2009-2010年,公积金信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跨地区贷款与提取以及公积金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体系等方面,将是国家现有架构下住房公积金功能拓展的新政重心。”著名住房政策和公积金专家丛诚指出。
丛诚预测,到2015年,住房公积金将有望超过我国外汇储备,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共管理基金。而如何最大限度又安全地使用这庞大的资金,无疑成为公积金业内外最关心的话题。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曾表示,今年将启动条例修订的立法工作。
“这一切都预示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架构和相关政策,在今后的几年里将会有比较大的变化。”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坦言。
而在汪利娜看来,以目前国内公积金体系的现状,改革势在必行。
此外,由于中小企业不景气,各地公积金缴存余额开始出现负增长,资金来源不足;而各地中心盲目提高贷款上限,供不应求矛盾已经在不少地方显现,例如广州公积金出现入不敷出,再现了1998年上海曾出现的资金短缺状况。
由于公积金中心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注册资金。但其资金的运营需要金融化,目前,一些中心委托银行进行运作,但这种模式在风险控制上存在问题,银行不承担主要资金风险,在具体委托业务中控制风险能力弱。
“还有一个老问题,就是公积金的政策绩效问题。”汪利娜告诉本报,绩效不是简单的资金使用率,其实很多地方目前的资金使用率已超过了90%,但风险也在累积,以使用率作为主要绩效指标,值得商榷。
记者查阅历年相关数据发现,今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呈现上升之势。仅是公开报道过的案件,从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至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从2003年1.16亿元、2004年7.9亿元,到2006年达到最高峰的10.8亿元,2008年有所回落,为4亿多元。
“但2009年至今,又相继爆发北京、宁波公积金方面的大案,揭示了公积金在规范化管理与内外监督方面,存在一定的缺位和失控。”郑惠强指出。
发展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
对于公积金体制改革的方向,汪利娜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改变传统上作为行政机构的设置,发展成为一个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并通过这种定位来实现住房保障与资金可持续利用的结合。住房公积金体系应该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每一位缴存者的贷款权利。这一方向,得到了地方公积金中心负责人的呼应。
打造中国政策性住宅金融体系的前提是制度创新。“公积金未来发展定位的政策目标,应该是为住房保障目标服务。中心定位是政策性住房金融,不以盈利为目标,但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以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和政府事业单位。其组织架构应该是合作性住房金融,以自然人(公积金缴存者)+法人(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模式运转。”汪利娜认为。
“改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汪利娜建议:第一阶段重点是试点与规范管理体制;第二阶段是逐步改制;第三阶段则是全面推进和形成体系。
尽管上述调整和改革的方案,得到了各地公积金中心的负责人赞同,但毕竟还存在于理论层面。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建设部牵头的条例修订工作尚未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