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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保”概念先行 深圳住宅产业化欲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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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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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的处级干部们正等待一轮新的岗位调整:从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划归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居委”)。本报记者9月23日获悉,最有可能的方案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即“人居建设发展处”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
    
    这意味着,推进工作颇受争议的“试点城市”深圳将不再把住宅产业化孤立地“叫响”,“住宅产业化将不再是单一概念,而是置于更宏观的目标之下。”深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大环保”承载住宅产业化

    这次改革具有大部制特色,机构精简后,原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不再保留,相应职能分别划归入两个合并后的委、局,负责土地和规划的部门与原规划局组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而原深圳市环保局和建设局取消,组建人居委、住房和建设局,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及物业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建设局,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划入人居委。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气象局由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

    “深圳市人居委更加强调‘大环保’的概念。”深圳市人居委主任蒋尊玉表示,人居环境方面的宏观管理与规划成为新增加的重要职能,而住房建设将成为实现整体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的新归属无疑与“大环保”紧密联系起来。从1999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便力倡住宅产业化,但推进工作一直不尽如人意。除了少数开发企业艰难实践外,即便是作为试点城市的深圳也在摸索当中。“与2010年深圳全面取消毛坯房的目标尚存差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不无遗憾地评价,“深圳需要有新的突破”。

    深圳市举行了若干次以住宅产业化为主题的研讨会,探讨相关工作缘何推进不力,有负责人尖锐地提出,缺乏政策,让各部门、机构很难形成一股合力。如今深圳市住宅产业化促进“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环境),由改革后的深圳市人居委统一协调,“相关工作更受重视,消除很多障碍”。前述政府工作人员坦言。

首创意见书制度

    机构改革后,深圳市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目标更加明确,住房建设在生态环境的构建中势必承担重要责任。一份名为《提升住宅品质,推进住宅现代化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正在酝酿当中,其中对“大环保”概念下的住宅产业化推进做出了更为明确的政策指导。

    据相关人士透露,“住宅产业化意见书制度”成为其中最核心的部分。该制度要求,在土地招拍挂之前要由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对项目“四节一环保”的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形成意见书,同时将上述意见写入土地出让合同。而相关部门在审查图纸环节要全过程把关,包括对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即将原来“点”式的指导变成带有约束性的政策链条。

    此外,上述规定中还涉及诸多细节,包括如何推动工业化生产、住宅全装修、屋顶绿化等,如果该文件审批通过,从2010年开始,以企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公司有望获得更实际的政策支持。

    “大环保”概念下的住宅产业化工作推进,深圳市人居委酝酿首先开展分期培训,其中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房地产企业的高管以及部品供应商。由于国内尚没有这样的政府部门,人居委能否迅速理顺各方关系,形成合力并在人居建设的重大决策上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业内多有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