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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救生员:溺水后抱着走 不懂救生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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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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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7月30日电(刘洁  钱川  卢政) 今年刚刚6岁的男童小唐在横沥镇一小区的游泳池玩耍时不慎溺水。等救护车到达后,医生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宣告死亡。
  医学专家表示,溺水后现场抢救至关重要,如果抢救方法及时得当,溺水者还有生还的希望。小唐的父母怀疑,正是因为泳池救生员不懂得及时施救,从而导致孩子身亡。记者昨日对此进行采访,目前事件最后处理结果尚未能确定。
  现场:孩子溺水约2分钟 疑抢救不当致死亡
  唐先生告诉记者,7月24日晚上8时40分左右,他的妻子带着儿子小唐和12岁的女儿一起到小区的露天游泳池游泳。花5元买了票进去后,小唐带着救生圈下水玩,妻子则在岸边。
  一眨眼的功夫,唐先生的妻子突然发现儿子不在身边,就赶紧跳入水中,将儿子抱上了岸。“前后大概不到两分钟时间”。唐先生说。
  当孩子被抱上岸后,一名男子冲了过来,双手平托着抱着小唐走了大概200米到了小区门口。这时有业主过来帮忙做人工呼吸。闻讯赶到现场的唐先生说,他当时看到儿子眼睛还能翻动一下,呼叫时儿子还应了一声。但救护车赶到后,抢救了一个多小时,到10时40分左右,医生还是宣告小唐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抢救小唐的医生告诉唐先生,溺水后抱着小孩走,是一种错误的处理方式,如果现场抢救得当,小孩很有可能不会死亡。
  物管:赔偿8万元 责任在谁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唐先生的一名同学告诉记者,到今年8月,小唐就满6岁了,但现在他突然死了,给唐先生一家人打击很大。
  唐先生说,27日下午,物业管理公司的高层通过一名民警带话给家属,说“小孩是自然死亡,物管并没有错”。这句话引起了小唐家属方极大的不满,家属们一度情绪激动。
  该物业管理处的林经理说,小区泳池一直有一名救护员,当时就是他抱着小唐走到小区门口的。而至于公司是否说过引起家属强烈不满的“小孩属于自然死亡”的这句话,林经理则表示自己当时不在场,并不是很清楚。
  他告诉记者,公司的态度是赔偿家属8万元。如果家属接受,就立即给现金。但对于事故应由谁负责,“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
  专家:溺水者应平放地上正确施救
  记者昨日下午采访了东华医院急诊科主任马诚。他说,溺水会造成脑部缺氧,一般情况下,大脑缺氧超过6分钟就会出现不可逆的损伤,因此,溺水后的现场抢救至关重要,每一分钟都至关重要。
  他表示,将溺水者救上岸后,首先应该把溺水者平放在地上。其次,如果溺水者已没有呼吸,要先将其鼻腔内的异物清除干净,冷静地做人工呼吸,进行正确地胸外按压。
  “双手平托抱着小孩走,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抢救方式”。马诚说。(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