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认购
1、需交验的文件和费用(款项)
●业主身份证
●购楼订金
2、流程
●选定房屋及付款方式之后,向我公司销售人员提出认购;
●出示业主身份证,与销售人员或现场销控人员签署购房单;按揭业主填写按揭信息表
●携购房单往财务人员处缴纳认购订金,领取收据;
●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订金收据联返还现场销控人员,并签定购房合同;
3、注意事项
●认购之后不允许更名(含加、减名);
●认购书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请留两个或两个以上联系电话;
●认购书上业主所留通讯地址即为购房合同上买方地址,须明确填写;并且,由于电话或地址错误导致通讯延误的后果,由业主负责;
●认购书或信息表上需明确付款方式,按揭付款者明确按揭成数、年限并选定按揭银行
●认购人或代理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必须在认购书规定的限期内,约定签署合同及缴纳首期的确切时间;
二、签署合同
1、需交验的文件及款项
●业主身份证
●收据联
●首期房款
2、办理流程
●出示业主身份证及收据联;
●领取合同并在合同“买方”处签名;
●将签署好的合同交签约处工作人员。
3、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委托书;
●签署合同或填表需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三、合同鉴证
1、需提交的文件、费用
●买卖合同正本
●业主身份证
2、办理程序
●由工作人员携带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往房管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将两份鉴证后的购房合同返还给买受人市;
四、付款及领取收据或发票
1、携带的文件及费用(款项)
●银行交款单
●银行按揭申请资料(按揭业主)
●全部收据及买卖合同(非按揭业主缴纳末期款时携带)
2、办理流程
●按公司通知的交款期限内,向财务中心缴纳房款,领取收据;
●(填写银行按揭申请表;)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联同按揭申请资料交签约处工作人员审核;)
●如已付清全部房款,可携全部收款收据及买卖合同正本往财务处领取发票;(非按揭业主)
3、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签银行按揭手续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如从银行、邮局转帐或汇款,须注意要注明所购房号及业主名;并将转帐或汇款凭证FAX至0577-65815468,以便核查;
●拖欠楼款(含拖延办理银行按揭)按合同规定缴纳拖欠部份违约金;
●我公司开户行、帐号及财务查询电话见本指南第九条
五、银行按揭
详见《按揭指南》
六、办理入住(或领取钥匙)
1、需交验的文件及费用
●购楼发票
●业主身份证
●收楼费用
●按揭合同(银行按揭业主)
2、流程
●非按揭业主出示全部楼款发票及本人身份证;按揭业主出示全部首期收据、经公证的按揭合同正本及本人身份证;
●交收楼费用后,凭收据往楼盘物业管理处领取锁匙;
●填写《温州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温州市新建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3、注意事项
●须接到我公司书面通知并签收之后或按合同规定的入伙时间,方可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须出具委托书;
●收楼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计收;咨询电话见本指南第九条;
●如超过入伙期未办理入伙手续,按合同规定仍将从入伙之日起计收物业管理费。
七、产权证办理
1、需提交文件、费用
●业主身份证
●已鉴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购楼发票(非按揭业主)
●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契税款及办证费
2、流程
●业主自行携带以上须提交的文件、费用至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3、注意事项
●楼盘竣工入伙150天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按揭业主必须付清所有房款后,方可办理房产证及缴费;
八、售后服务
1、流程
●业主对销售承诺或服务方面有任何意见,或验收、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提出书面投诉报告交我公司工作人员或服务咨询人员;
●也可采用电话投诉方式